可重复医疗器械再处理之清洗方法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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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重复医疗器械再处理之清洗方法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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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背景介绍
美国FDA于2015年发布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指导原则;我国于2019年发布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再处理说明和确认方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发布可重复使用和重复灭菌医疗器械说明书的指导原则。各国对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再处理越来越重视。
各国医疗器械法规也均要求提供经过确认的医疗器械再处理方法。我国《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有关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性内容主要包括:(五)一次性使用产品应当注明“一次性使用”字样或符号,已灭菌产品应当注明灭菌方式以及灭菌包装后的处理方法,使用前需要消毒或灭菌的应当说明消毒或灭菌的方法。美国处方类医疗器械的最终标签必须符合21CFR801.109 (c). 将要销售的医疗器械包装上或包装内的标识应包含使用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确保一个由法律许可的管理器械的人员可以安全使用该器械。欧盟医疗器械法规Regulation (EU) 2017/745 附录I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23.4使用说明的信息,(n)如果器械是重复使用的,允许重复使用的合适的再处理过程的信息,包括清洗,消毒,包装以及再灭菌的确认方法,以及提供识别产品无法再使用的信息。因此,如果您的产品目标市场是国内、美国或欧盟等,需要提供再处理确认的信息。
那么,什么是再处理呢?再处理是指在医疗机构或使用场所,对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或灭菌。下面介绍清洗生物确认方法。
02 什么是清洗方法的确认
清洗是通过擦拭、浸泡、刷洗和冲洗等方式,物理移除上一次临床使用过程中沾到产品上的污染物,为进一步消毒或灭菌做准备。
按照FDA指导原则的要求,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应在说明书中明确清洗的方法,需要对说明书的清洗方法进行确认,以证明:1.该清洗方法(手动或者自动)能够有效清洁器械,以保证进一步的再处理,最终使器械可以安全的可重复使用;2.再处理说明能够有效的向使用者传达再处理方法。也就是说清洗确认的目的是确认说明书中的清洗方法和清洗剂是否能够有效的移除检测样品上的污染。FDA指导原则中明确,制造商应该意识到,一些小型的卫生保健机构可能没有自动清洁设备;因此,可能需要经过验证的手动清洁说明。
欧盟进行CE认证时,按照ISO 17664(2021)的要求,医疗器械制造商应该确认再处理的每一个过程。且对于自动方式具有要求,对于关键和半关键器械,应至少提供一种经确认的自动清洗、消毒方法,除非产品不耐受自动方式;对于非关键器械,没有自动方式的要求,但应至少提供一种经确认的清洗、消毒方法。
03 清洗剂
按照FDA指导原则的要求,说明书应仅推荐清洗验证研究期间使用的清洗剂或清洗剂类别(如季铵化合物和酶清洗剂等),这些清洗剂已被证明与设备兼容,并且在清洗设备时有效。
清洗剂分为酶清洗剂和非酶清洗剂。酶清洗剂主要用于血管器械、带铰链的器械、微型器械、矫形器械、带管腔的器械(如柔性内窥镜)等较难清洗的器械。酶是一种具有催化活性的蛋白质, 少量、短时间内就能分解大量的底物,酶能有效地分解有机物和蛋白质,特别对于管腔类器械, 酶清洗剂可以进入管腔深部,渗透至管腔的所有表面,,并分解有机物, 降低物体表面生物负荷3~ 5 个对数级水平,从而提高清洗效果, 并且酶清洗剂有去除内毒素和热原的作用。非酶清洗剂分为碱性、中性和酸性,碱性清洗剂应pH>=7.5,对各种有机物有较好的去除作用,对金属腐蚀性小,不会加快返锈现象。中性清洗剂应Ph在6.5至7.5之间,对金属无腐蚀。酸性清洗剂应pH<=6.5,对无机固体粒子有较好的溶解去除作用,对金属物品的腐蚀性小。
04 清洗确认的方法
1. 污染物的选择
标准F3208-20中给出了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的参考污染物。清洗确认在选择污染物时,需要考虑污染物的特性、医疗器械的特性和器械的临床使用情况,模拟临床使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的污染物的混合成分,如人体分泌物、血液、组织、骨碎片与非患者来源的污染物等,并且模拟接触到的临床材料的物理参数(如粘度、粘附性)。
2. 污染部位的选择
选择测试的样品是一组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的最坏情况代表。由于不同材料影响粘附、化学反应等,因此需要考虑不同材料的组成, 应该能够覆盖不同的材料;产品设计结果是否复杂,污染物的残留最有可能聚集到哪里,含沟槽、缝隙、盲端、腔道等更难清洗,腔道越窄越长越难清洗。
3. 模拟使用
应该考虑可重复医疗器械的模拟使用条件,尤其是是对于具有重复使用的污染物积累风险特征的器械。如果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反复将污染物堆积到难以到达的区域,验证污染应包括重复污染,以充分重现这种“最坏情况”的使用情况。
4. 清洗效果测试
清洗时,如果设备有可拆卸的部件,则再处理说明应包括拆卸和重组器械的逐步说明,以方便用户清洗,再处理说明应规定每个处理步骤的持续时间,以及温度、水质和其他必要条件。
清洗确认的方案应对清洗说明的每个步骤使用最短时间、最低温度、最弱稀释度等。应该对清洗说明的过程和清洗确认的过程进行详细的并排比较,确定并说明所有最坏情况的处理条件。
5. 测试分组及洗脱的回收率验证
按照FDA指导原则的要求,测试是需要设置测试组、阴性产品对照组(Negative device control)、阳性产品对照组(Positive device control)、阴性样品对照组(Negative sample control)和阳性样品对照组(Positive sample control)。
阴性产品对照组设置的目的是排除其他因素干扰造成的假阳性;阳性产品对照组设置的目的是洗脱的回收率验证,主要是为了验证在清洗后污染物洗脱方法的回收效率,为其提供校正因子;阴性样品对照组是为了验证洗脱步骤的影响,排除洗脱工具造成的假阳性;阳性样品对照组是为了验证检测方法可以达到检测限。
6. 测试终点和接受准则
FDA建议应当至少选择两种临床相关污染物的定量检测方法(如蛋白、血红蛋白、碳水化合物、内毒素、总有机碳等);欧盟注册时要求测试终点是蛋白和另一种测试终点;国内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要求至少选择一致测试终点。
标准AAMI TIR30-2011规定,蛋白的接受准则是<6.4ug/cm2;血红蛋白的接受准则是<2.2ug/cm2;碳水化合物的接受准则是<1.8ug/cm2;内毒素的接受准则是<2.2EU/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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